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 2024-10-25 17:45:13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首次上市标准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 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10%以上;
(二)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 5 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以上;
(三)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