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集采是什么意思?
药品集采是药品集中采购的意思,是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而制定的采购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法规政策和工作规范。
扩展资料《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实行监察机关和纠风机构与价格、经贸、卫生、工商、药监、中医药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组织。
其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并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依法进行监督,受理当事人的投诉,纠正和查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二、药品国家集采是什么意思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也简称“国家集采”或者“带量采购”,由国家医保局,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中,遴选品种和原研药,把全国医疗机构零散的采购量集中“打包”,形成规模团购效应,通过国家层面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
在严格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大幅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严格要求药品集采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兼顾价格、理顺渠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原则,使医药集采达到既符合医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又符合实际,达到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服务广大群众的目的。
法律依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规定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即国家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
二、集中采购范围及形式(一)参加企业。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均可参加。
(二)药品范围。
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三)入围标准。
包括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
质量入围标准主要考虑药品临床疗效、不良反应、批次稳定性等,原则上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依据。
供应入围标准主要考虑企业的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能够确保供应试点地区采购量的企业可以入围。
入围标准的具体指标由联合采购办公室负责拟定。
(四)集中采购形式。
根据每种药品入围的生产企业数量分别采取相应的集中采购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
入围生产企业为2家的,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
入围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
三、药品的国采和集采的区别
药品的国采和集采的区别如下:1、采购方不一样国采是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集采则是指私人采购。
2、出售价格不一样国采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2021年2月3日,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开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
此次采购产生拟中选企业118家,拟中选产品158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2%。
集采的药品出售价格会比国采的贵,那是由于企业缺乏销量预期,采购成本一般比国采高。
3、药品种类不一样国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一般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服务的临床使用药品。
常规使用及用量较大的药品必须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集采的药品选择更多。
很多罕见病用药不纳入国采范畴。
这时候,罕见病药品就要通过集采解决。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效果2021年6月23日,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开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
此次集采共148家企业的251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投标产品中选比例为71%,在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有10家外资医药企业的11个产品拟中选,涉及法国赛诺菲、美国通用、德国费森尤斯、以色列梯瓦等,外资企业中选数较前四批有明显提升。
2021年6月28日,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正式公布,61种药品采购成功。
这些集采降价的药品既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也有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
在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注射剂品种占集采品种总数一半,涉及金额约占此次集采总金额70%,成为集采“大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四、药品集采是什么意思
医药集采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等7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集中采购主体,集合需求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实现了药价的大幅“降低”。
“4+7”主要内容是以扩围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用药总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勾,以量换价。
医疗机构按照中选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严格要求药品集采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兼顾价格、理顺渠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原则,使医药集采达到既符合医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又符合实际,达到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服务广大群众的目的。
五、医药集采和国采的区别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一般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服务的临床使用药品。
常规使用及用量较大的药品必须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集采的根本原因是要挖掘药品真实价格,继而形成真实的医保支付标准。
国采它的统一性更强。
国家集采是不重复的。
一个品种被国家集采、到期之后,并不会第二次国家集采,而是改为各省集采。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条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条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六、药品的国采和集采的区别
药品的国采和集采的区别如下:1、采购方不一样国采是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集采则是指私人采购。
2、出售价格不一样国采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2021年2月3日,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开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
此次采购产生拟中选企业118家,拟中选产品158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2%。
集采的药品出售价格会比国采的贵,那是由于企业缺乏销量预期,采购成本一般比国采高。
3、药品种类不一样国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一般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服务的临床使用药品。
常规使用及用量较大的药品必须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集采的药品选择更多。
很多罕见病用药不纳入国采范畴。
这时候,罕见病药品就要通过集采解决。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效果2021年6月23日,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开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
此次集采共148家企业的251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投标产品中选比例为71%,在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有10家外资医药企业的11个产品拟中选,涉及法国赛诺菲、美国通用、德国费森尤斯、以色列梯瓦等,外资企业中选数较前四批有明显提升。
2021年6月28日,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正式公布,61种药品采购成功。
这些集采降价的药品既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也有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
在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注射剂品种占集采品种总数一半,涉及金额约占此次集采总金额70%,成为集采“大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