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航空法的差异
国际航空法的分3类:
第一类:航空公法 以芝加哥公约为主,处理民用航空有关国家之间及国际关系和事物。
第二类: 航空私法以华沙条约为核心的华沙体系,是处理在国际航空中承运人和乘客及货主之间的责任的法规。
第三类:航空刑法 以东京条约及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为代表的处理航空器上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