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板退市制度--创业板股退市条件?

创业板退市制度--创业板股退市条件?

  • 2024-10-25 17:45:13

一、创业板退市有没有提示?

退市就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酝酿多时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终于正式出台。
《规则》明确了创业板退市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八大亮点:创业板暂停上市考察期缩短到一年。
创业板暂停上市将追述财务造假。
创业板公司被公开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
造假引发两年负净资产直接终止上市。
创业板借壳只给一次机会补充材料。
财报违规将快速退市。
创业板拟退市公司暂留退市整理板。
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纳入三板等,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创业板退市有没有提示?


二、退市制度的简介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2月23日发布了《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之后又于2001年11月30日在原有办法基础上加以修订,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暂停上市。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正式开始推行。
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初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退市制度在实际运行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退市程序相对冗长,退市效率较低,退市难现象突出。
存在着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调节利润以规避退市的现象,导致上市公司“停而不退”,并由此引发了“壳资源”的炒作,以及相关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理性投资理念。
数据显示,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终止上市起,沪深两市迄今共有退市公司75家。
其中,绩差公司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有49家,其余公司的退市则因为被吸收合并。
退市比例占整个A股挂牌家数的1.8%,而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8%的公司退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
英国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约12%。
2012年3月18日,国务院转批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自5月1日起施行。
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出台。
其中规定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将不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恢复上市。
2012年6月28日,上交所,深交所公布新退市制度方案,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或者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公司应终止上市。

退市制度的简介


三、创业板股退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创业板股退市条件?


四、有关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内容

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13.2.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四)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__________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八)因12.13条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本所同意其实施。
(九)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十)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一)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13.2.2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64(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3.2.3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一)、(二)、(三)、(六)项情形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或者财务报告更正公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提交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年度报告或者财务报告更正公告披露当日停牌一天。
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下一个交易日停牌一天。
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3.2.4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四)项情形的,本所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两个月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同时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13.2.5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五)项情形的,本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法定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一天予以警示后复牌。
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因13.2.1条第(一)、(二)、(三)、(四)、(六)项情形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如出现13.2.1条第(五)项情形的,公司还应当于停牌警示当日发布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13.2.6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七)项情形的,应当于知悉当日立即向本所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本所知悉该情形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披露可能被解散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次一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在其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公司解散事宜的进展情况,提示解散风险。
13.2.7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八)项情形的,本所同意其提出的解决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的方案后,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
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恢复交易当日同时发布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3.2.8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九)项情形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65两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对外公告。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披露当日停牌一天。
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应当在上述公告中提示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3.2.9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十)项情形的,应当在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文件的当日立即向本所报告并于次一交易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之日起停牌。
本所自公司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同时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在__________其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除应按照本规则第十一章第十节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提示退市风险。
13.2.10上市公司因13.2.1条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本所将自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
公司可以在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或者终止重整、和解程序的裁定时向本所提出复牌申请。
本所可视情况调整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和复牌时间。
13.2.11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13.2.1条第(一)、(二)、(三)、(六)项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2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条第(四)、(五)项情形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上述情形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3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条第(七)项情形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认为13.2.1条第(七)项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4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条第(八)项情形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本所限定期限内其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重新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5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条第(九)项情形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66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高于100万股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6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13.2.1条第(十)项情形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且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
(四)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公司因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向本所提交该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执行情况说明文件。
13.2.17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相关公告。
本所收到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8本所决定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9本所决定不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有关书面通知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

有关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内容


五、创业板亏损几年可以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扩展资料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
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可以分为上述两个阶段。
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机引起经济环境恶化,股市长期低迷对企业缺乏吸引力,各国证券市场都面临着很大危机,主要表现在公司上市意愿低,上市公司数目持续减少,投资者投资不活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创业板亏损几年可以直接退市?


六、什么叫创业板退市制度?

创业板退市制度:创业板投资风险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规模较小,经营也不稳定,因此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同时也蕴含着较高风险。
与主板退市规则相比,创业板退市标准出现不少变化。
概括起来即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和快速程序。
多元标准:包括公司财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间未能消除的。
公司净资产为负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
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限期内不能改善的。
一旦触发上述任何一项退市标准,上市公司都将面临退出创业板的命运。
直接退市: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退市公司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快速程序:缩短退市时间,避免该退不退、无限期停牌现象。
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时将启动快速程序: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和中报。
净资产为负。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退市标准一旦付诸实施,对投资者影响巨大。
由于公司退市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必须自行承担,因此,专家建议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投资时,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般而言,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将受到多种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技术风险。
此外,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企业,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因此退市风险较大。
一旦上市公司出现财务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深交所将会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处理。
深交所表示,对于那些因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违法违规造成的公司退市,投资者可以积极行使股东的权利,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对责任方提出索赔,最大限度地弥补损失。

什么叫创业板退市制度?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