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发行新股条件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配股及发行新股的区别?
配股是指公司以现有股份为基础,让森向全体股东按一定比例免费发放新股的一种增发方式,比如原先拥有1000股,配股2倍,则可以获得2000股,此时共拥有3000股。
发行颂陵新股是指公司向非股东发行新股,把公司的股份出售给公众,以增加公司的资本金。
新股发行的股份权归新坦樱亩投资者所持有,而原股东的股份比例不变。
三、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主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有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新股。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四、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为您推荐】江干区律师大兴区律师武冈市律师潍城区律师环翠区律师温岭市律师西湖区律师公司发行新股后的股价收益率要显著高于同行业、同规模未进行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为了平衡其他未发行新股的公司与发行新股的公司之间的利益,我国法律对发行新股作出了严格的条件和方式限制。
那具体的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公司发行新股,就是向投资者筹集新的股本,因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这是因为新股发行是在已有股份发行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前一次未能募足,表明投资者对其缺乏信心,就不应展开新的募股。
间隔一年以上,就是对已募集的资金的使用效益有一个考察期,让投资者能衡量对这个公司有无增加投资的价值。
2、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这是要求发行新股的公司有稳定的盈利能力,能够使投资者有投资的价值,利于维护投资安全。
对一些经营不佳的公司,不应让其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圈取投资者资金,使投资者受损。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这是要求发行新股的公司必须是信誉良好、无虚假行为的公司,公司真实的、准确的会计信息,也是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必要措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这是要求发行新股的公司对所募集的资金保持一定的盈利能力,这里所指的预期并不是随意估算,而是有可行性的。
二、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有哪些发行新股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另一种是向原有的股东配售,也称配股。
这两种方式,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同时运用,就是在一次发行新股时,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向原股东配售,同时将另一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公司发行新股,就是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作了设立发行即作了首次公开募集股份之后,如果再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股票,就算作新股发行。
或者是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几次发行股票,那么最近的一次发行对已经发行了的股票来说,就是新股发行。
实践中很多公司为了发展壮大,很多都会采取再融资或发行债券或股票的方式。
但是这对于新股的认购者来说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儿,有时候甚至包含很多风险,比如信息不对称风险外、投资锁定风险和财富转移风险等,所以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新股认购者一定要先做好充分的调查再认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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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什么是发行新股的询价,是什么意思?
如何申购新股?一、申购提示申购只在当日有效,称T日。
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不允许重复,反复申购(投资基金除外)。
申购价即上网发行价、每个证券帐户的申购下限为1000股,申购数量须是1000的整数倍,上限一般为发行社会公众股的1‰。
二、申购之后配号及中签的程序T+1日领取申购交割单T+3日公布中签率,领取配号交割单。
交割单上“成交编号”一栏显示出所得配号的首号:按照所得配号的数量往下累加(每1000股配1个号)“成交数量”一栏显示的为配号数量。
投资基金有效申购量所得配号:5万份以下(含5万份)每1000份配一个号,5万份--35万份每1500份配一个,35万份--99.8万份(含99.8万份)每1800份配一个,超过99.8万份时部分每2000份配一个号。
T+4日公布中签结果,领取交割单。
三、中签查询中签查询的方式有两种,在T+4日客户即可以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委托查询“证券余额”,如果有此申购段标余额提示,则表明中签。
客户也可以通过打交割单来确认自己是否中签,中签的客户T+4日打印的交割单除一张卖单外,同时还存在一张买单,那么买单上显示的“成交数量”即为中签数量,而没有中签的客户则无此买入新股交割单。
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会稀释原股东股权吗?
法律分析:1、定向增发是一定会稀释原有股东没厅迅的股权(只有特定的个人和机构才能购买新股)。
2、公开增发不会稀释股权是因为所有人都可以参与买股,而且原有股东有优先伏虚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枯此,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