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规则如下: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上市时在市值的利润不少于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4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

4、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

5、公众持股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

6、必须有至少300名公众股东持有相关证券,和实益,持有的股份数,三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比例的50%。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