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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租房提取标准

  • 2024-10-25 17:45:13

江苏省公积金租房提取标准

江苏省公积金租房提取标准

【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2、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

3、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公积金材料

4、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5、租房提取材料

6、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通用提取流程】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x x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额度】

1、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7)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8)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10)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2、可部分提取的情况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金额(多人提取的,按合计金额,下同)不得超过所提供购房发票金额。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房屋总价指《存量房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售房款金额(不含车库)及契税完税发票中的计税金额三者取低。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安置房、定销房房价与拆迁补偿额的差额部分。

(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金额。

(5)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买金额。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发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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