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2020年公租房申请材料
- 2024-10-25 17:45:13
渤海新区2020年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沧州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系申请人子女,且与申请人户口未在一起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申请人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应提供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丧偶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6)家庭原住房被拆迁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源安置卡。
(7)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8)申请人申报情况查询委托书。
(9)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二)新就业职工
用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的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的《沧州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4)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6)申请人申报情况查询委托书。
(7)用工单位的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8)单位职工申请公租房汇总表。
(9)用工单位诚信承诺书。
(10)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制式合同及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计划卡或编制卡。
(12)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基数表。
(13)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
、用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的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的《沧州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
(4)申请人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应提供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丧偶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
(5)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6)申请人申报情况查询委托书。
(7)用工单位的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8)单位职工申请公租房汇总表。
(9)用工单位诚信承诺书。
(10)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制式合同及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计划卡或编制卡。
(12)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基数表。
(13)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