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一季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 2024-10-25 17:45:13
深市一季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深市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的4月2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报,并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披露一季度报告。同时,深市上市公司还要在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10月31日前披露三季度报告。这是深市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基本披露时间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深市上市公司也可以提前披露财务报告,但是不能推迟披露时间。如果深市上市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财务报告,需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并在延期披露前披露相关公告。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会对披露时间延迟的公司进行监管和处罚。
深市一季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为每年4月20日之前。这是因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于每年4月20日之前披露当年第一季度报告预告,即披露当年第一季度的业绩情况,包括预计盈利和亏损情况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披露,上市公司必须提前向深交所申请,并获得批准。 深市一季报的披露时间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时地做出投资决策,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