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力是怎样操纵股价的
盘面手法-对敲庄家对敲主要是利用成交量制造有利于庄家的股票价位,吸引散户跟进或卖出。
庄家经常在建仓、震仓、拉高、出货、反弹行情中运用对敲。
庄家对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建仓枣通过对敲的手法来打压股票价格,以便在低价位买到更多更便宜的筹码。
在个股的K线图上表现为股票处于低位时,股价往往以小阴小阳沿10日线持续上扬。
这说明有庄家在拉高建仓,然后出现成交量放大并且股价连续的阴线下跌,而股价下跌就是庄家利用大手笔对敲来打压股价。
这期间K线图的主要特征是:股票价格基本是处于低位横盘(也有拉涨停的),但成交量却明显增加,从盘口看股票下跌时的每笔成交量明显大于上涨或者横盘时的每笔成交量。
这时的“每笔成交”会维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因为在低位进行对敲散户尚未大举跟进)。
另外,在低位时庄家更多的运用“夹板”的手法,既上下都有大的买卖单,中间相差几分钱,同时不断有小买单吃货,其目的就是让股民觉得该股抛压沉重上涨乏力,而抛出手中股票。
第二:拉升枣利用对敲的手法来大幅度拉抬股价。
庄家利用较大的手笔大量对敲,制造该股票被市场看好的假象,提升股民的期望值,减少日后该股票在高位盘整时的抛盘压力(散户跟他抢着出货)。
这个时期散户投资者往往有买不到的感觉,需要高报许多价位才能成交,从盘口看小手笔的买单往往不容易成交,而每笔成交量明显有节奏放大。
强势股的买卖盘均有3位数以上,股价上涨很轻快,不会有向下掉的感觉,下边的买盘跟进很快,这时的“每笔成交”会有所减少(因为对敲拉抬股价,不可能象吸筹时再投入更多资金,加上散户跟风者众多,所以虽出现“价量齐升”,但“每笔成交”会有所减少)。
第三:震仓洗盘枣因为跟风盘获利比较丰厚,庄家一般会采用大幅度对敲震仓的手法使一些不够坚定的投资者出局。
从盘口看在盘中震荡时,高点和低点的成交量明显放大,这是庄家为了控制股价涨跌幅度而用相当大的对敲手笔控制股票价格造成的。
第四:对敲拉高枣当经过高位的对敲震仓之后,股评家也都长线看好,股价再次以巨量上攻。
这时庄家开始出货,从盘口看往往是盘面上出现的卖二、卖三上成交的较大手笔,而我们并没有看到卖二、卖三上有非常大的卖单,而成交之后,原来买一或者是买二甚至是买三上的买单已经不见了,或者减小了,这往往是庄家运用比较微妙的时间差报单的方法对一些经验不足的投资者布下的陷阱,散户吃进的往往是庄家事先挂好的卖单,而接庄家卖出的往往是跟风的散户。
第五:反弹对敲枣庄稼出货之后,股票价格下跌,许多跟风买进的中小散户已经套牢,成交量明显萎缩,庄家会找机会用较大的手笔连续对敲拉抬股价(这时庄家不会向以前那样卖力了),较大的买卖盘总是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因为庄家此时对敲拉抬的目的只是适当的拉高股价,以便能够把手中最后的筹码也卖个好价钱.(如果前期出货已经收回本金.那另当别论.5.19行情的600637在600602的掩护下,在平台收回建仓和拉抬资金后,大幅跳水出货。
)。
注:“每笔成交”即每日成交量除以成交笔数
二、上市公司操纵股价如何处罚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股价交易注意事项在股市中,如果刚被套的时候割肉只用损失少许,可到头来实在是顶不住了再割肉,反而损失了不少。
当本应持股待涨时却仓皇卖出,获利甚微。
持这种心态投资股票,通常结果总是亏多赢少。
股票不是涨就是跌,涨与跌的机率各占一半。
赚钱时除了弥补损失之外还有盈余,这样才能立足于股票市场。
假如在做出错误操作后却苦苦支撑,最终只能赔钱。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北青报:对操纵股价行为要重拳惩治
三、朱康军边当董事边操纵股价是怎么回事?
操纵49账户炒股,获利约2.7亿。
朱曾是凯恩股份董事,曾操纵“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炒股“牛散”朱康军炒股及被罚大事记●2013年8月到2014年9月之前,朱康军曾是凯恩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2014年曾任凯恩股份董事。
●2013年初到2014年8月朱康军先后控制陈某明等42人的49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买卖铁岭新城、中兴商业股票获利2.7亿,曾操纵“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股票停牌日)期间,朱康军使用15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博元投资股票3706万股,成交金额达3.24亿元。
截至2015年5月14日,朱康军所持博元投资股票仅剩100股。
最后赔了1.09亿。
●2016年4月朱康军涉博元投资内幕交易,被罚90万。
●2017年5月2日,针对朱康军操纵“铁岭新城”“中兴商业”股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2日对外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约2.678亿元,并处以约2.678亿元的罚款。
中国股市上流传的“十炒九亏一持平”的说法,在“牛散”朱康军身上再次应验了。
与一般散户不同,“牛散”朱康军的“亏”并非正常投资造成。
2013年到2014年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朱康军曾轻松获利2.7亿之巨。
而三年后5月2日,来自证监会一纸天价罚单,让他几年来的冒险所得一夜归零,还被罚2.678亿元。
这并非朱康军首次领受惩罚,在此之前,他已为自己疯狂的炒股行为付过“学费”。
累计斥资45亿炒股,赚约2.7亿5月2日,一份天价罚单再次引发资本市场关注,这次的主角是牛散。
证监会5月2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朱康军利用陈某明等42个人的49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操纵“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两只股票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2.678亿元,并处以2.678亿元罚款。
证监会称,朱康军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利用账户组,连续买卖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并在其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上述两只股票,影响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朱康军控制的账户组达49个,除了自然人外,还包括信托账户、公司账户。
2013年1月4日至2014年5月26日,朱康军控制账户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中兴商业2.06亿股,斥资22.76亿元。
朱康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中兴商业股票,卖出金额为23.76亿元,其获利约8802万元。
2013年9月9日至12月26日期间,朱康军控制账户组,买入2.58亿股铁岭新城,买入金额达22.87亿元。
卖出铁岭新城股票1.84亿股,卖出金额为17.6亿元。
朱康军通过控制的账户组,通过交易铁岭新城获利约1.8亿元。
证监会称,朱康军控制的账户组通过连续买卖、所控制账户间交易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在中兴商业的买卖中,还存在撤销买入申报的情况。
朱康军对证监会的处罚进行了申诉,其认为自己没有“欺诈”意图,并表示,在其买卖两只股票期间,股票的价格涨跌幅在合理范围内。
朱康军还在申诉中表示,在确定罚没金额时,不应该将他人账户盈利中不属于其本人的所有的部分纳入罚款金额计算的基础。
证监会认为朱康军的申辩理由不成立,并表示不予采信。
曾是凯恩集团实控人,操纵该公司账户炒股在朱康军操纵的账户中,出现了“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凯恩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凯恩股份2016年年报显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
2013年8月到2014年9月之前,朱康军曾是凯恩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而根据证监会本次公布的处罚信息,2013年初至2014年8月,朱康军先后控制陈某明等42人的49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对上述两只股票进行了操纵。
2013年8月,朱康军和其妻李伟芬联合控制的杭州锦亮实业,通过增资的方式,获得凯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38%的股权。
凯恩集团当时持有凯恩股份17.6%的股权,是后者的控股股东。
朱康军旗下的杭州锦亮以货币方式向凯恩集团投资1亿元。
增资完成后,朱康军和凯恩集团的另外两位股东王白浪和王文玮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都是凯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2013年12月,朱康军被提名为凯恩股份董事候选人,并在2014年1月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
在该次入股刚过一年的时间,朱康军就退出了凯恩集团。
2014年9月2日,朱康军夫妻旗下的杭州锦亮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凯恩集团32.38%的股份,转让给王白浪和浙江科浪能源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的2014年6月16日,朱康军就因“个人原因”辞去凯恩股份董事职务,其正式担任董事的时间仅5个多月。
按照证监会公布的时间,在担任凯恩股份董事期间,朱其军通过其控制的账户,操纵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价。
“狙击”凯恩股份在证监会此次的披露中,提到了关于朱康军集中“资金优势”、利用账户组操作买卖股票的情节。
不过,对于朱康军“资金优势”的来源,通报中并未交代。
而从公开信息中,也难以探寻朱康军“第一桶金”从何而来。
根据此次证监会披露的朱康军内幕交易细节,2013年初至2014年8月,朱康军先后控制了陈某明等42人的多达49个账户。
目前尚无法逐一确定这些个人账户都是谁的。
但记者注意到,证监会通报中透露了朱操纵的“柯某勇”,“陈某莉”两个人名的账户。
根据通报,由朱康军妻子李伟芬全资控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杭州锦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主要人员包括朱康军及一位名叫柯华勇的人士。
由朱康军担任法定代表和控股股东的“杭州锦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则曾经有过一位名叫“陈莉莉”的股东。
工商资料显示,“浙江杭州锦亮实业有限公司”即前述“杭州锦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亮投资”)的曾用名。
锦亮投资共有两名股东,分别是朱康军和李伟芬。
也就是说,锦亮投资是朱康军和李伟芬二人控制的公司,夫妇二人利用锦亮投资介入了凯恩股份。
从时间线来看,朱氏夫妻介入凯恩股份的效率极高:二人是在2013年6月才从原股东手中接手锦亮投资,两个月后,朱康军通过锦亮投资对凯恩集团增资,一跃成为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
曾利用内幕信息,配资炒“博元”赔1亿还被罚在被证监会点名之前,朱康军作为民间牛散,长期不为人知,以至于公开资料中至今难以获得关于其更多的个人信息。
已知的朱康军履历显示:朱康军现年45岁,大学学历,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人。
曾任浙江涌元资产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担任天津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仙居正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锦亮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与上述身份比起来,朱康军“巅峰”时期的头衔,即上市公司凯恩股份曾经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凯恩集团的董事长。
2014年6月,凯恩股份公告称,朱康军“因个人原因”请辞。
此前经济观察报曾报道称,在2014年时,朱康军走上了配资炒股之路。
过往公开报道中,彼时的朱康军早已提前潜伏上市公司博元投资,并巨额配资押注,指望借预期中的重组大赚一笔。
2014年12月,博元投资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这一公告令朱康军的提前投资显得颇有“先见之明”。
次年3月,事情发生急剧反转。
博元投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重组成为泡影,公司在两个月后退市。
与此同时,朱康军涉博元投资“内幕交易案”的情节浮出水面。
广东证监局后来认定,在博元投资的内幕信息敏感期,朱康军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某联络、接触,涉案证券账户交易“博元投资”股票的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和公开过程吻合,敏感期内买入“博元投资”股票成交量明显放大,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对此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据此,广东当地监管部门对朱康军信披违规情况和内幕交易行为共处以90万元罚款。
与朱康军在该笔投资中亏掉的上亿元相比,90万罚款似乎不能算多。
而就在朱康军内幕交易情节被曝光前不久,他还以受害投资者的身份出现和面对媒体,自称“买博元投资时,不知道情况就买了,只是想赚点。
”“退市很痛苦,把我们害惨了。
”
四、证监会对操纵股价怎么界定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一、1、每股收益就是每一股股票的盈利,股价是指股票的交易价格,一般来讲,每股收益越高股票价格越高。
2、股价是指股票的交易价格,与股票的价值是相对的概念。
股票价格的真实含义是企业资产的价值。
而股价的价值就等于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
3、理论上每股收益高的股价相应会高一点,但如果在投机气氛浓的市场就不一定。
在很多场合,股价所反映的是市场对该股票的预期,就是所谓的什么概念、什么机会等等。
关键的还是机构和大户的操纵。
另外,在国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收益好的不一定就分得多,也导致了每股收益与股价的关系体现得不是很突出。
4、从表面上看每股盈利和每股收益表面上是一样的,但这两个词有根本上的区别,区别在于,所谓的每股收益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
它是测定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分析每股价值的一个基础性指标,是综合反映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它是公司某一时期净收益与股份数的比率。
5、每股税后利润突出了分摊到每一份股票上的盈利数额,它是股票市场上按市盈率定价的基础。
如果一家公司的税后利润总额很大,但每股盈利却很小,表明它的经营业绩并不理想,每股价格通常不高。
反之,如果每股盈利数额高,则表明公司经营业绩好,往往可以支持较高的股价。
6、每股收益即每股盈利,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
是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
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
五、操纵股价罪量刑
法律分析:操纵股市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六、证监会对操纵股价怎么界定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一、1、每股收益就是每一股股票的盈利,股价是指股票的交易价格,一般来讲,每股收益越高股票价格越高。
2、股价是指股票的交易价格,与股票的价值是相对的概念。
股票价格的真实含义是企业资产的价值。
而股价的价值就等于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
3、理论上每股收益高的股价相应会高一点,但如果在投机气氛浓的市场就不一定。
在很多场合,股价所反映的是市场对该股票的预期,就是所谓的什么概念、什么机会等等。
关键的还是机构和大户的操纵。
另外,在国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收益好的不一定就分得多,也导致了每股收益与股价的关系体现得不是很突出。
4、从表面上看每股盈利和每股收益表面上是一样的,但这两个词有根本上的区别,区别在于,所谓的每股收益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
它是测定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分析每股价值的一个基础性指标,是综合反映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它是公司某一时期净收益与股份数的比率。
5、每股税后利润突出了分摊到每一份股票上的盈利数额,它是股票市场上按市盈率定价的基础。
如果一家公司的税后利润总额很大,但每股盈利却很小,表明它的经营业绩并不理想,每股价格通常不高。
反之,如果每股盈利数额高,则表明公司经营业绩好,往往可以支持较高的股价。
6、每股收益即每股盈利,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
是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
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