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怎么办理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积金会员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出国定居”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属“会员死亡”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比例
各局办,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31%调整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1%调整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
二、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后,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失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1%调整为0.5%,个人账户和其他统筹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三、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执行期限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三、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比例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说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20%,缴存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的基数就是职工本人当月的月工资。
职工个人缴存多少,单位需要同比例缴存。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纳比例
公积金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
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怎么提取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积金会员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出国定居”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属“会员死亡”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积金会员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出国定居”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属“会员死亡”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