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po问询后的流程?
首轮审核问询后,深交所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或深交所就其回复需要继续审核问询、发行人信息披露仍未满足规定要求的,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
第三,上市委审议环节。
如果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深交所审核问询的回复后,认为不需要进一步审核问询的,将出具审核报告并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上市委员会审议时,参会委员就审核报告的内容和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初步审核意见发表意见,通过合议形成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
第四,向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和注册环节。
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向证监会报送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相关审核资料和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证监会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要求深交所进一步问询。
二、ipo的整个流程?
ipo上市流程:NASDAQ上市条件(1)超过4百万美元的净资产额。
(2)股票总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万元以上。
(3)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4)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5)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6)最少须有三位"。
市场撮合者"。
(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Market 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NASDAQ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 财务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1)不少于1500万美元的净资产额,最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税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美元。
(2)不少于3000万美元的净资产额,不少于2年的营业记录。
(3)股票总市值不低于7500万美元。
或者公司总资产、当年总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
(4)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5)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6)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7)最少须有三位"。
做市商"。
(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Market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後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
三、企业ipo流程及时间表?
一、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 企业确定上市计划或拟定改制重组的方案,并聘请中介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讨论。
● 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
● 设置公司内容组织结构,登记改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尽职调查与辅导● 保荐机构与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以及业务指导。
● 企业需完善组织和内部管理,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对企业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明确。
● 企业应按照发行上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三、 申请文件的制作以及申报企业以及所聘请的中介结构需按照证监会的需求进行申请文件的制作。
保荐机构需要进行对内核查并将申请文件推荐给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会在5个工作日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文件进行受理。
四、 申请文件的审核● 中国证监会会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向省级政府与国家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 然后中国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反馈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以及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进行回复与审核。
● 中国证监会根据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
● 初审结束之后,对申请文件进行披露,将初审报告以及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根据发审委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作出决定。
五、发行与上市1、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技标询价。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2、上市● 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深交所核定。
● 上市申请。
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相关文件。
● 审查批准。
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 签订上市协议书。
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深交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 披露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股票挂牌交易。
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深交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
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 后市支持。
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四、IPO审核一般要多久
根据上报的时间 刚过了年就上报的 那就报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过了3月份或者6月份或者9月份的才上报的 就报三年一期 以前的要求是凡是过了3月以后报的 都要加一期 现在不用了 只要没过完6月份就报 还是可以只报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拓展资料:IPO审核流程: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具体审核环节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
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
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
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
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审核环节审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审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
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
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
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问核程序除外)。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并纳枝进行回复。
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
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
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5、预先披露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
具备条件的项目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监管部收到相关材料后敬姿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6、初审会环节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
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初审会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
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转发审会审核。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
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7、发审会环节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
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分三个组,发审委洞稿敏处按工作量安排各组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
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
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每次会议由7名委员参会,独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
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有工作底稿,会上有录音。
发审会由发审委工作处组织,按时间顺序安排,发行人代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发审委委员、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发审委工作处人员参加。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
发审会先由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聆询时间为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
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发给保荐机构。
8、封卷环节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
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意见后进行。
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环节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
存在会后事项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相关说明。
须履行会后事项程序的,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
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需要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10、核准发行环节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
五、ipo是什么意思?ipo上市流程?
ipo英文的全拼为Initial Public Offerings,中文意思为首次公开募股。
即一家企业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公众出售自己的股份,以募集资金为企业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提供现金支持。
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上市完成之后,就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是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ipo上市流程:1、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市之前,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先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2、尽职调查与辅导。
这一步主要是为了对余基准备上市的企业进行评估,看是否达到上市条件。
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对拟上市企业,从业务、财务和法律三个方面进行调查,之后通过上市辅导,帮助企业满足发行审核的监管要求。
3、申请文件的制作与申报。
如果确定了各项指标已经达到了上市要求后,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制作各种猛渗申请文件。
在保荐机构审核无误后,会向证监会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监会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
这个过程相对来说比较的漫长,一般情况下,需要3-9个月。
当然,也有些独角兽企业在证监会的绿色通道下,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通过了审核。
5、发行与上市。
在通过证监会的审核之后,就可以开始进入定价、申购等流程,最竖知谨终就可以上市发行ipo了。
六、请问,新三板IPO上市流程?
新三板业务的挂牌流程,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股份制改造 (1)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
(2)主办券商尽职调查。
(3)券商内核。
(4)券商制作备案文件并报协会。
(5)证券业协会备案审查。
(6)协会予以或不予备案。
中关村新三板挂牌流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流程如下: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2、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3、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
申请股份挂牌的非上市 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4、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5、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6、协会备案确认。
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向推荐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7、股份集中登记8、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9、挂牌交易
七、ipo审核状态
ipo审核是对于一家企业或者公司想将自己的股份向公众出售的时候,需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让相关部门审核的行为。
ipo审核状态一般有已过会、预披露更新、暂缓表决、已反馈、已受理、中止审查等等。
ipo审核工作流程主要分成4步,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具体的ipo审核流程如下:(1)受理环节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核查,决定是否受理。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应当予以更正。
(2)审核顺序及问询环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顺序进行审计,而保荐人需要向发行人提出首次的审核问询,时间规定在受理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
(3)上市委审议环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在收到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答复后,认为无需进一步进行审计询问的,会发出审计报告,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4)报送审核意见和注册环节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合格的,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查意见、有关审查材料和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相关部门还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进行注册。
八、ipo的流程
一般来讲,从中介进场开始到IPO发行上市大概要1-1.5年时间,其中分三个阶段,一是筹划改制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六七个月左右,二是保荐机构和律师等中介机构尽职和制作相关法律文件约四五个月,三是中国证监会审核要四五个月。
IPO申报要求财务报表是3个连续会计年度的报表,从股份公司设立到IPO申报一般也要满3年。
到底IPO申报上市多长时间可以成功,要看拟上市公司这几年的报表能否用,规范程度有多高,以及内部规范制度是否完善等等。
律师在IPO上市过程中相当重要,律师参与IPO上市是法定的游戏规则,没有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无法完成上市,律师工作也贯穿到了IPO上市的始终,在改制、辅导、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律师的主要作用是从法律上阐述并披露公司改制、运作及其股票的发行和上市等方面的合法性。
IPO上市所有跟法律有关系的事情,律师都需要准备,包括对前期法律事项的上市计划的制订、尽职调查、重组、改制、申报、出具法律意见书和修改意见等。
由于上市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因而企业也非常重视律师工作,因为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可能直接决定着本次IPO能否继续或是就此中止,IPO中会遇到的法律问题通常比较综合,对律师职业素养的深刻挑战。
九、IPO的审核过程是什么?
做IPO审计的大致流程:前期尽职调查——资产置入或置出等业务重组审计、剥离调整审计、股权结构调整审计以及利润分配审计——股份制改制审计——验资——股权结构调整审计及验资——申报财务报表审计——补充审计——发行验资——股票上市。
具体审核环节: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
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
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
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
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审核环节:审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审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ipo讨论。
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
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
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问核程序除外)。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并进行回复。
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
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
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5、预先披露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
具备条件的项目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监管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6、初审会环节: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
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初审会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
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转发审会审核。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
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7、发审会环节: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
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分三个组,发审委处按工作量安排各组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
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
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每次会议由7名委员参会,独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
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有工作底稿,会上有录音。
发审会由发审委工作处组织,按时间顺序安排,发行人代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发审委委员、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发审委工作处人员参加。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
发审会先由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聆询时间为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
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发给保荐机构。
8、封卷环节: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
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意见后进行。
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环节: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
存在会后事项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相关说明。
须履行会后事项程序的,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
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需要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10、核准发行环节: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