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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限

  • 2024-10-25 17:45:13

哪些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限

哪些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限

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定机构;

具有法定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

具有法定职责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具有法定职责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具有法定职责的学校、科研机构和文化机构;

具有法定职责的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机构。

这些单位在保管档案时需要遵守《档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查阅性。同时,这些单位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哪些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限

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政府部门:如各级政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等。

2. 事业单位:如教育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文化部门、科技部门、体育部门、广播影视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等。

3. 企业单位: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4. 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

5. 学校和科研机构:如大学、科研院所等。

这些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会形成大量的档案资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档案,它们都具有档案保管权限,并需要进行档案保管工作。

哪些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限

档案保管机构必须是县级以上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央企等,县级一下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等办公单位也是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民企、私企、个人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这是有文件规定,同时档案也是保密的,国家人社部等相关部门下发很多文件,都明文规定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查询个人或者亲人档案。所以档案必须存放到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主要有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大中专毕业就业指导中心等公共服务中心。并没有授权给任何形式的私企或者个人,同时也不会授权给私企作为中介公司保管档案。所以在档案存放是要谨慎!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中介公司或者个人。 激活档案很简单,只要档案没有拆封,是密封好的,将他交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者工作地的人才市场。再将这么多年的工作材料原件一起交过去就可以激活了。补充材料主要有:进单位的劳动合同,离开单位要离职证明,14年以前的还需要做转正定级,年度考核,养老保险清单等,记住所以材料都需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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